近日,《缺陷特種設備召回管理規則》(以下簡稱《規則》)起草組首次工作會議在京召開,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缺陷產品召回技術中心、四川省市場監管局、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及相關企業代表參加會議,研究確定《規則》制定原則、框架內容、任務分工和進度安排等。
缺陷產品召回是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制度的重要內容,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手段,既體現對技術進步的審慎包容監管原則,又可以倒逼生產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提升設計制造質量。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部分存在缺陷的電梯、氣瓶等特種設備實施了產品召回,消除了一批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取得良好效果。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要求,進一步完善缺陷特種設備召回管理制度,市場監管總局特種設備局啟動安全技術規范《缺陷特種設備召回管理規則》制定工作。《規則》將對缺陷特種設備召回的適用范圍、監管體制、生產單位義務以及召回程序等作出具體規定,進一步提升缺陷特種設備召回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