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作出重要決策部署,明確提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主要任務,這對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成現代化經濟體系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我們要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學習領會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決落實好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各項任務。
充分認識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重要意義
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基本保障,是確保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必要前提,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
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產權保護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石。只有完善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才能依法有效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和公民財產權,增強人民群眾財產財富安全感,增強社會信心,形成良好預期,增強各類經營主體創業創新動力,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保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國家長治久安。
市場準入是經營主體參與經濟活動的前提,市場準入制度是政府與市場關系的集中體現。只有構建開放透明、規范有序、平等競爭、權責清晰、監管有力的市場準入制度,由政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市場監管,才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落實經營主體自主權、激發市場活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核心,公平競爭制度是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的重要保障。只有構建覆蓋事前、事中、事后全環節的公平競爭制度,才能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企業優勝劣汰,充分激發市場內生動力和企業創新活力,更好統籌活力和秩序、效率和公平,形成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的良性生態,維護中小企業發展空間,保障消費者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市場經濟同時也是信用經濟,社會信用制度是市場經濟健康規范高效有序運行的重要基礎。只有形成與國民經濟體系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的社會信用制度,才能健全經營主體信譽機制,使誠實守信成為市場運行的價值導向,推動培育高標準市場體系和高質量經營主體,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防范化解市場運行風險。
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提出了緊迫要求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深刻把握市場經濟發展規律,不斷加強我國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建設。產權保護制度不斷健全,有效保障了各類經營主體財產權利;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建立實施,有效激發了市場內生動力和經營主體創新創業活力;競爭政策框架基本形成,有效解決了市場競爭不充分、不規范等一系列問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有效提高了全社會特別是經濟活動參與者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總體來看,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建立健全,為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
同時要清醒認識到:把社會主義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是一個偉大創舉,既堅持社會主義基本原則、又符合市場經濟一般規律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還需要不斷完善;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完善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塑造發展新動能新優勢,還需要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充分供給;發展新質生產力,必須形成與之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系,這對健全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促進各類先進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引領新業態新領域發展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還需要加快補齊短板。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關鍵時期。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實現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完善的目標,必須加快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進程;貫徹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堅持以制度建設為主線的原則,必須把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更加系統完備、更加成熟定型,必須進一步提高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體系化、科學化水平。因此,我們要把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大而緊迫的任務,為加快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必須遵循的原則
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不動搖,堅持守正創新、緊跟時代步伐、順應實踐發展,在新的起點上推進制度創新,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我國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堅持發揮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必須著眼于加強黨對經濟工作的全面領導,更加有利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過程。必須著眼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更加有利于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須著眼于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更加有利于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激發和增強社會活力。
堅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要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必須著眼于遵循市場經濟一般規律,更加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著力解決政府干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必須著眼于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更加有利于保持宏觀經濟穩定、維護市場秩序和彌補市場失靈。必須著眼于厘清政府與市場邊界,更加有利于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和優化公共服務,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制度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要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引導規范各類經濟活動。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必須著眼于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更加有利于營商環境的穩定、透明、公開、可預期,提高我國市場對各類要素資源的吸引力。必須著眼于完善法治化市場規則,更加有利于保障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公平交易、平等使用,強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繁榮的內生動力。必須著眼于健全法治化監管制度,更加有利于規范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確保市場經濟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堅持對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對待。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必須著眼于平等使用資源要素,更加有利于推動要素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必須著眼于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更加有利于在準入許可、經營運行、招投標等方面破除各類不合理障礙和隱性壁壘。必須著眼于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更加有利于保障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的主要任務
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意義重大、影響深遠。要按照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的重要部署,既注重急用先立、突出重點,又注重系統設計、分類推進,切實抓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制度建設。
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一是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和修訂物權、債權、股權等產權法律法規,明晰產權歸屬,完善產權權能。加強數據、知識、環境等領域產權制度建設,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法律法規。二是加強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完善涉企產權案件申訴、復核、重審等保護機制,暢通涉政府產權糾紛和處理渠道,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健全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三是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加強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等集中統一管理,優化知識產權綜合執法,提升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效能。促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和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制度。
持續完善市場準入制度。一是深化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實繳出資信息強制公示,強化真實出資的法律義務,實行依法按期認繳,加大對虛假出資和違反公示義務的法律責任追究。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社會穩定等安全風險程度較高領域,研究依法分類設定注冊資本實繳的范圍、比例和期限。健全完善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法律制度體系。二是優化新業態新領域市場準入環境。加快構建綠色能源等領域準入政策體系,積極擴大數字產品市場準入。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領域,以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檢測認證、數據體系為抓手,更好促進新技術新產品應用。對于涉金融等經營主體,要健全與風險程度相適應的登記制度。三是完善企業退出制度。健全企業破產機制,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推進企業注銷配套改革。建立覆蓋所有經營主體的強制退出制度和簡易退出制度,推動代位注銷上升為制度規范。研究建立經營主體另冊管理制度,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被撤銷等特殊狀態公司不再納入正常管理范圍。
切實完善公平競爭制度。一是健全公平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健全市場競爭狀況評估體系,提升競爭監管執法的前瞻性和預見性。進一步健全完善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制度規則,加強和改進監管執法,營造穩定公開透明可預期的市場競爭環境。統籌考慮交易類型、市場份額、行業特性等因素,健全經營者集中分類分級反壟斷審查機制,優化審查流程、提升審查效能。健全數字經濟公平競爭治理規則,探索建立互聯網平臺規則、算法等競爭審查評估制度。二是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體系。實施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制修訂實施細則及重點行業審查規則,持續破除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的障礙和隱性壁壘。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抽查、督查、舉報處理機制,加強公平競爭審查督查和重點領域專項抽查,建立健全第三方審查和評估機制。三是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和商業秘密保護制度。深入實施新修訂的《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范企業信息公示行為。修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規則,構建清晰的分行業信息披露制度框架,研究完善信息披露豁免制度,著力提升信息披露質量。推動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業秘密保護規定,進一步完善商業秘密保護法律框架,加大商業秘密保護行政執法力度。加快推進商業秘密保護標準、指引建設,探索建立與高水平國際經貿規則相銜接的商業秘密保護體系。
不斷健全社會信用制度和監管制度。一是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完善全鏈條全生命周期信用監管體系,以監管方式創新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建立健全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以信用風險為導向優化配置監管資源,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完善信用承諾制度,探索信用合規機制建設。二是推動企業信用評價公平統一。完善信用信息標準,建立綜合性電子信用檔案,強化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全面記錄覆蓋各類經營主體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狀況。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全面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措施安排,提升經營主體的誠信意識和信用合規水平。三是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建立健全權責清晰、運行順暢的信用修復工作機制。構建分級分類管理、梯次退出的信用修復格局,推動修復結果協同聯動、共享互認。建設完善信用修復系統,為經營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信用修復服務,支持經營主體便捷高效重塑信用。
(羅文)